为提高支部委员会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、业务水平、领导水平、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,提高干部的管理水平和,及时准确把握党和国家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学院党委、行政的决策、决议,根据《吕梁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》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健全学习组织
中心组组长由党支部书记担任,中心组由支部委员和行政负责人组成,并接受上级党组织及其主管部门的指导、监督和检查。
二、制定学习计划
根据学院党委的安排、要求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党纪、党规、中央、省委和省教育厅、学校党委的重要会议精神、领导讲话和指示精神;学习教育理论、法规、政策;学习经济、科技、管理、法律等方面的知识。
结合学院和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、工作的重点、难点和热点问题,做到国际、国内形势相结合、学院、部门的工作实际相结合、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,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。
三、完善学习形式
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,学习讨论与导读相结合,文件学习与辅导报告、观看影像资料相结合,组内学习与党员会学习相结合,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,采取研讨、录像、专家报告、实地考察调研等多种形式。
四、落实学习要求
1、要有计划和主题,要事先确定重点发言人,重点发言人要提前认真准备,力戒空泛议论,保证学习质量。
2、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。
五、严格学习制度
1、考勤制度。建立考勤签到制,原则上不能请假。
2、中心组要有专门的学习讨论记录本,中心组成员也要有个人的学习记录本。
3、考核制度。中心组成员要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,结合专题学习,每年撰写1篇以上理论学习文章或调研报告。
4、检查制度。中心组组长每年负责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考勤、学习笔记、学习成果和其他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。
4、立档制度。中心组学习情况的原始材料,包括学习制度、学习计划、签到簿、学习记录、学习材料、成员学习笔记和学习成果等都要整理归档,妥善保管备查。
中共吕梁学院机关总支部委员会
2021年3月24日